日志

五月、鸢尾花开、绝望的爱

很久以前

年轻时我们放弃,以为那只是一段感情,后来才知道,那其实是一生。

part.1 抬头看见,流年里那片很美丽的天空

那年,我十八岁,在米西音乐艺术学院附属中学上高三,他十九岁,上大一。

我总喜欢穿着米白色的裙子,粉粉的格子袖,留着齐眉的刘海,披散着长发。而他,总喜欢背着一把木吉他。 五月,鸢尾花开的季节,那花形酷似蝴蝶的鸢尾花,就像一只只紫色的蝴蝶飞舞于绿叶之间,在寂寞的夜里绚烂盛开,安静而优美,华丽而深邃。音乐学院楼前是一大片的鸢尾花,我时常驻足凝望,不舍离去。看着这片紫色的鸢尾花海,压制不住的兴奋,我告诉安小哲,你们学院楼前的鸢尾花开了,好漂亮!

不一会儿,有人在背后拍我的右肩,我习惯性地向右扭过头,却不见任何人,这时,安小哲出现在我的左边,坏坏地笑:“颜小夕,你还是那么笨啊,这是第几次这样拍你了,哈哈”

我们依然如往常一般,坐在花圃旁边的小亭子里,小亭子的上顶爬满了绿色的藤蔓,这时有风吹过,凉凉的却很清爽,一片叶子落在我的长发上,安小哲用手轻轻拂去那片叶子,“小夕,你的头发又见长了”,眼中满是温柔和怜爱,那一刻,我以为会是一辈子。 风温柔的吹,阳光点点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。远远看见安小哲背着木吉他正站在鸢尾花海旁,我朝他跑去,跑到他面前时,他让我闭上眼睛伸出双手,说要给我一个惊喜,当我睁开双眼时,我的手心有一把木梳,正飘散出淡淡的清香,安小哲说会心疼我一辈子,我忽然就感动地想哭。 安小哲的生日,我们躺在草地上,他一直不说话,好像在思量着什么,我自顾自地吃着小熊形状的冰淇淋,忽然起身,用冰淇淋指着安小哲说:“不许动,不许变心!”安小哲笑了,他坐了起来,拿起身边的木吉他:“小夕,我刚刚想起一首曲子,想弹给你听,认真听哦,词由你填。”

我连忙点头:“恩、恩…”

安小哲弹奏的样子很认真,他微微闭着双眼,完完全全沉在那首旋律之中,我也听的入迷,好像所有的音符都从弦上跳跃出来,变成一只只绿色的精灵飞舞旋绕在我们的身边… 旋律停下时,我坐回他的身边,打开他的左手,在他的掌心写下:属 于 我 们 的 歌…

part.2 睫毛下的伤城路过了谁的风景谁的心、借一场大雨让自己逃走

明媚的天空,我的心却不再明媚。那是个美好的清晨,太阳刚刚升起,染红了周边的云,她的出现就像一个恶梦,打破了原本美好的一切。她递给我一个信封,里面装着她和安小哲的合影,甚是亲密,她让我离开安小哲。 不敢相信这是真的,更或者是害怕这是真的,反反复复对自己说:“这不是真的。”找到安小哲时,他却一直不肯多说什么,他是在默认这一切,她是他的前女友,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。

他走了,我的隐忍、被动、没骨气,使我没再追上去,一个人开始游荡在这座伤城,漫无目的,以为这辈子他是惟一,以为除了他自己不会跟谁在一起,以为这一切都只是梦,梦醒了,他就会回来。可还是感到失去他的恐慌,那般清晰,绝望的泪,灰暗的心。

十字路口,我低沉着头一直往前走,一辆车疾速而来,不偏不倚,直冲向我,而我,惊慌失措、动弹不得,直愣愣伫在那里,闭上了双眼。这时,一双大手把我拉向路旁,我明显感觉到,那个人使尽全力,他的双臂强劲有力。

“小姑娘,不要命了!”,这是那个男人对我说的第一句话,他比我大二十岁的模样,满脸的络腮胡,深沉忧郁的眼神,却掩盖不住成熟的帅气。

绝望的想要死掉,可在真的接近死亡可以死去时,我却那么的不想死去,活着,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,只要活着,我的潜意识坚定地告诉我。

那个男人在前面走,我一直跟在他的身后,走过一段路,他转过身:“小姑娘,快回家去!”

我没有理会他:“你叫什么?”

“叫我叔叔。”

“我是问你的名字?”

“阿尔。”

阿尔的家在这座城市最高建筑的最高层,他让我住进一个小房间,里面有很多的毛绒小熊玩具,他很少说话,他一定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人,有很多的悲伤,可他却把它们掩饰的天衣无缝。

望着窗外的日落,紧抱着毛茸小熊,游不出那回忆,学不会放手,该怎么走。

- 阿尔对我很好,会把饭送到我房间,会倒水给我喝,会给我买毛绒小熊,只是,我从没见他笑过,关于我的一切,他从来不问,关于他的一切,他从来不说。

阿尔说要送我去英国念书,他希望我在那儿学好狙击术,等再回到这座城市时,可以进入武警总队。

part.3 是宿命的悲、还是轮回的痛、你的夕阳、我的容颜

三年后。 拖着沉重的行李箱,再次回到阿尔的家,轻轻敲几下门,门开了,阿尔见是我,先是一愣,可还是对我笑了,这是自相识以来第一次见他笑,只是,那笑容有些勉强,他将我从头到脚上下打量一翻,眼神里流露出一丝不安。

依旧很长的头发,深染成酒红色,已不再是齐眉的刘海,两边的头发总能半遮着面,黑色的紧身套装,黑色的马靴,就连手指甲也涂了一层黑色的指甲油。

阿尔问我说不是还有一年才回来。

我告诉阿尔,我加入了飞虎集团。

阿尔说,小姑娘不适合做这个,做不来就退出,不要勉强。

之后,空气变得沉默,谁都不肯再多说什么。

飞虎集团是一个黑帮,专替有钱人扫除障碍,老板是英国人,他叫弗洛曼。

我知道,阿尔也加入过飞虎集团,只是在三年前他已经退出。

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去暗杀一个歌手,他的相关资料在一个摩天大楼的最高层,按照弗洛曼的指令,我乘着高速电梯从一楼升到八十九楼,只用了三十九秒,打开八零九零房间,弗洛曼告诉我,资料就在靠着窗户右边的一个保险柜里,密码是一零二零一。

很顺利地打开了保险柜,拿出那个歌手的资料,照片映入眼帘的一刻,我惊呆了,那个人分明就是安小哲,他现在已签约到梦虹唱片公司,走红整个大都市,而出钱要暗杀他的是令一家唱片公司。

盯着那张照片,我的双手开始颤抖… 耳机里传来弗洛曼的指令:“Jolin,Jolin,三天后,务必完成任务!”

jolin是我在飞虎集团的称号。

这个窗户正对着一个十字路口,探得确切消息,三天后下午十九点整,安小哲会经过那里,而我,却要暗杀他。

“Yes,I know”,良久,我回道,语气中的无力只有自己知道。

part.4 可不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、去留住回不去的光年

三天后,五月二十日,安小哲的生日,我依然清清楚楚的记得。他会在十九点十分参加一个记者招待会,会发行他的最新专辑,而我,要在这之前执行我的任务。

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,在六百米内可首发命中目标者的头部,一枪夺命,拿出那部88式狙击步枪,看着9毫米的口径,我开始动摇了:为什么是他,安小哲,我真的下不了手!

一个人窝在八零九零房间,地上杂乱地摆满了零食,开封的、未开封的,一个劲儿往嘴里塞,却早已尝不出任何味道,真想不顾一切的逃离,可是,我不能,我必须执行我的任务。

三天后,十九点整,窗外的夕阳,染红了半边天,安小哲正穿过那个十字路口,那个和他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也在,他们正赶往街对面的记者招待会现场。

我把9厘米的枪口对准了安小哲,却迟迟不肯扣下扳口,忽然听得一声枪响,他倒在地上,鲜血染红了一地,夕阳也变成了血色,染红了半边天。

开枪的是阿尔…… 想念一个人,怀念一段伤,不流泪,不说话。

阿尔告诉我,他曾经有一个女儿,可在她十岁那年却患急病死去,如果她没有死去,应该和我一样大,第一次见我,他觉得我像极了他的女儿,便像对女儿一般疼爱我,照顾我,安排好我的一切,他希望我能走上正途,可我却走上了他走过的路。

原来我的一切他早就知道,原来在背后他以他的方式保护着我,完不成任务,弗洛曼不会放过我,他说他不想失去我,不想再承受一次失去女儿的痛,可是,他却杀害了我最爱的人。

安小哲的新专辑并没有因为他的死去而淹没,梦虹唱片公司大力投资发行。

安小哲的歌声走红在大街小巷,唱响了整个大都市。

那首主打歌叫《属于我们的歌》… 新专辑的封面是一个女孩沉迷在一片紫色的鸢尾花海中,一个男孩正站在她的背后偏左边,却欲伸手拍她的右肩…- 封面上写着:哲与夕的故事… 听着那熟悉的旋律,-忽然很疼痛得想起安小哲,真的很疼,疼得弯下腰抱住自己的双膝哭泣。

那个和安小哲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出现在电视画面,她说她替安小哲寻找一个叫颜小夕女孩,她要告诉颜小夕:三年以来,他一直在找她,他从没忘记过她… 安小哲,下一世的情歌,把词交由你填,依然让你做我高高在上的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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